既然《易》在于明道,那么,何谓道?易之理即天理,程颐认为,“乾坤古无此二字,作易者特立此二字以明难明之道,‘乾坤毁则无以见易’,须以意明之。以此形容天地间事。”(卷第五,第129页。)“乾坤毁则无以见易”是指没有宇宙天地的存在,易之理也失去了运行的空间,易之理也随乾坤毁灭。所以,在这意义上,我们可以看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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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之理是固有乾坤之理,而不是先于乾坤而存在的,但因为乾坤不外于人心,依附于乾坤的易之理,也是离不开人心的,是天理在人心中的呈现。
在程颐这里,第一,道就是实实在在象的呈现,是简易,人人皆可见“天地之道,常垂象以示人,故曰‘贞观’;日月常明而不息,故曰‘贞明’。”(卷第二上,第70页。)这里的“贞观”、“贞明”的“贞”其实可以训为“真”,意味着“易象”即“真象”,“常明”即“真明”,与张载所提出的“真际”[④]之真,具有同等含义。正因为垂象即真象,常明即真明,所以,道,无论是“天地之道”,还是“人事之道”,并非是隐藏在现象的背后,相反,道就是事物自身的呈现,是人日常行为的呈现。对此程颐指出:“学者不必远求,近取诸身,只明人理,敬而已矣,便是约处。易之乾卦言圣人之事,坤卦言贤人之学,惟言‘敬以直内,义以方外,敬义立而德不孤’。至于圣人,亦止如是,更无别途。穿凿系累,自非道理。故有道有理,天人一也,更不分别。浩然之气,乃吾气也,养而不害,则塞乎天地;一为私心所蔽,则欿然而馁,却甚小也。‘思无邪’,‘无不敬’,只此二句,循而行之,安得有差?有差者,皆由不敬不正也。”(卷第二上,第70页。)的确,“穿凿系累,自非道理。故有道有理,天人一也,更不分别。”这个不须分别处,就是呈现。所以,讲“易道”是离不开“象”的呈现的。在程子看来,天地之道如此,学者和圣人之道亦复如此。但所有“呈现”的“象”,也并非都必然是“道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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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呈现,那些“一为私心所蔽,则欿然而馁”的象,则是道的歪曲反映,我们需要对于人事行为作“敬”调整,才可能符合“道”的要求。
第二,道具有创生的功能。易之道,揭示了生生不息的宇宙规律。“‘生生之谓易’,是天之所以为道也。天只是以生为道,继此生理者,即是善也。善便有一个元底意思。‘元者善之长’,万物皆有春意,便是‘继之者善也’。‘成之者性也’,成却待它万物自成其一作甚。性须得。”(卷第二上,第79-80页。)宇宙的道是“生生”,能够维护这个“生生”之道,就是善,善就是不阻拦宇宙间“万有”的发展生机。从“生生”之“元”,到“继之”、“成之”,万物秉有其“性”,才是具体、个别之物“生生”的完成,但宇宙间的“生生”则涌动不息。从整体上看,“生生不息之谓易”是永恒的动,是变易,但个体的“生生”,则有成性之时,也有死灭之理。程子认为:“‘成性存存,道义之门’,亦是万物各有成性存存,亦是生生不已之意。天只是以生为道。”(卷第二上,第80页。)
第三,易之道,唯尽天理。《易》作为一本书,但又不是简单的书,主要是揭示“易道”的,但它并不是一堆死文字,而是描述了宇宙大化的过程,是昭示“天理”的大书。“‘天地设位,而易行乎其中矣’;‘乾坤毁,则无以见易’。‘易不可见,则乾坤或几乎息矣’。易是个甚?易又不只是这一部书,是易之道也。不要将易又是一个事,即唯尽天理,便是易也。”(卷第二上,第81页。)我们要将作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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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的《易》,与宇宙大化间的实存的运动、“变易”区分开来。作为客观的“天理”之“易”,“易”行乎天地之中,无“易”则无乾坤、无宇宙、无万物的运行。